服務對象
滿18歲以上,領有視覺障礙之身心障礙手冊/證明者。
申請方式
透過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需求評估轉介安置,取得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身心障礙者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。
申請資格
- 本院非長期收容收托
- 申請者無法定傳染性疾病、無攻擊或干擾行為、無重症疾病須積極醫療、無插管之身心障礙者。
- 申請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能力量表(ADL)分數三十一分以上者。
- 申請者不需提供護理人員專業照護,如:氣切、抽痰及特殊傷口換藥、胰島素夜間施打等護理者。
- 申請者若具有心血管疾病者(曾經心肌梗塞、中風者、心臟手術),必須出示醫師診斷證明。
- 申請者以及家屬願意配合本院相關規定者。
服務項目
(一)訓前評估:
- 社工面談。
- 功能性視覺評估。
- 日常生活功能評估。
- 定向行動能力評估。
(二)依據個案重建期待以及其能力,設計重建相關課程,課程包含:
- 定向行動訓練。
- 生活自理訓練。
- 感覺訓練。
(圖為感覺訓練場所)
- 資訊溝通訓練(包含點字教學、電腦教學、輔具教學等)。
- 健康管理。
(三)社區休閒/融合活動
(四)家庭支持服務:包含家庭訪視、家屬座談會、家屬聯誼活動
機構特色
本院屬住宿式生活重建,非長期收容收托。
住宿重建的優勢:
優勢一:培養獨立生活能力。
優勢二:落實生活訓練技能運用 。
優勢三:同儕互動增進人際關係。
宿舍環境
- 寢室
(一)提供兩人一室(含衛浴設備之套房)住宿,解決視障者交通問題 。
(二)宿舍皆有浴室及廁所,方便學員就近清潔。
宿舍公共設施
- 宿舍設有交誼廳、起居室、洗衣房皆位於學員宿舍一樓,學員使用符合便利性。
- 學員可自主、自由使用設施及設備。
- 洗衣房附設:4個盥洗槽、2台投幣式洗衣機、1台脫水機、2台投幣式烘乾機供學員使用。